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别让徽派古建筑在时光中“凋零”

发布日期:2016-08-03 17:13:12

我省徽派古建筑存量巨大,点多面广,仅黄山市就有68个中国传统古村落,8032处各类不可移动文物。但由于缺乏有效的保护,文物损毁流失严重。民进安徽省委日前呼吁:徽派古建筑是历史留给我们珍贵的文化遗产,是徽文化的重要载体和活化石,保护和利用好徽派古建筑是对徽文化的最好传承,也是打造安徽文化强省的重要基石。

■本报记者周晓东

  当前,在徽派古建筑保护层面,有的地市虽然成立了古建筑保护工程领导组,工作推进力度也较大,但就全省而言还未形成共识,形成合力,信息共享不畅。民进安徽省委指出,由于缺乏统筹协调,文化、住建、规划、旅游等部门从各自角度打造有影响力的徽派古建筑保护利用品牌,点散力弱。

  徽派古建筑点多面广,保护资金数额大,据测算,对1个古村落实施初步保护利用,需要投入资金4000万元,对1幢古民居实施初步保护利用需要投入资金近200万元。目前列入各级文保单位、能够获得经费支持的较少。未列入文保单位的古建筑占比大,保护所需资金缺乏筹措渠道。

  民进安徽省委还指出,黄山市的试点表明:社会和民间资本认购古建筑产权流转难,因受土地性质制约、审批程序繁杂,周期长,影响投资者的认购意愿;尤其是散布在非旅游区和偏远村落的古建筑,因受古建筑保护和利用的政策限制,有效利用的方式不多,损毁严重。

  从专业人才角度看,问题还表现为:一方面,古民居修复传统技艺传承后继乏人,人才断层问题严重。另一方面拥有文物(古建筑)规划设计、施工和监理资质的专业机构相对不足,能够全程参与保护利用方案制定、项目实施及工程监理的专业队伍更是少之又少。

  形成全方位立体保护格局

  民进安徽省委认为,徽派古建筑是安徽文化的独特魅力所在,保护徽派古建筑就是保护和传承徽文化,要在保护利用徽派古建筑的同时,更加注重对古建筑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使全社会充分认识徽派古建筑保护的重大意义,并自觉地参与到保护中来,形成全方位的立体保护格局。重点是倡导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遵纪守法;建立民间古建筑保护组织,制定古建筑保护的乡规民约。同时,加大行政执法力度,依法严厉打击涉及古建筑,特别是古民居及其构件私自买卖的违法行为,对各种损毁、破坏古建筑的违法行为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查处。

  五指握成拳避免各自为阵

  徽派古建筑是安徽的文化瑰宝,在我省各市都有存在,犹以皖南居多。民进安徽省委认为,必须在全省范围内形成保护和利用的共识,建立信息共享平台,避免各自为阵、单打独斗形不成合力,建议省政府成立徽派古建筑保护工程领导组,统筹文化、规划、旅游、住建等部门从不同角度对徽派古建筑保护利用工作。工作中要正确处理好重点保护与一般保护的关系,遵循“保护为主、抢救第一、合理利用、加强管理”的工作方针。尤其要坚持徽派古建筑的保护与新农村建设并重的原则,合理规划古建筑保护范围,充分运用古建筑及其文化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的积极作用,推动新农村建设。对列入保护规划的古民居,有意愿新建的住户,建议政府相关部门解决其建房用地,避免修缮而改变房屋的原有结构和拆旧建新。

  真金白银保护好“活化石”

  保护徽派古建筑是一项耗资巨大的公益事业,要进一步加大政府投入,民进安徽省委建议省政府建立古建筑保护专项资金,并将其纳入每年的财政预算。强化所有人的责任,按照“谁使用,谁负责修缮、保养”的原则,保护好其所有的古建筑。同时,利用好徽派古建筑资源也是具有巨大的市场空间,要突出市场运作,通过招商引资和市场融资,鼓励社会资本对古建筑认保、认养、认租、认购,多形式、多途径参与古建筑保护和利用。依法探索古民居转让范围和产权转让、转移登记程序,建立全省统一的产权流转平台和完善的管理机制。

  培养古建筑修复专业人才

  民进安徽省委呼吁,今后我省应积极开展人才培养,在充分发挥老徽匠的传、帮、带的同时,通过我省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职业技术学院和职业学校开设古建筑保护类专业,培养一批古建筑修复的专业人才。同时,通过招才引智,进一步补充完善古建筑专家人才,并建立对古建筑保护和利用方案的技术审查、监管制度,为项目的顺利实施提供技术援助和业务支撑。关键是要实施对徽派古建筑保护和利用技术的标准化研究,形成相关的技术标准,为我省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提供技术指导。

  让徽派古建筑重现新光彩

  记者获悉,民进安徽省委提案建议得到了省文化厅的高度重视,表示将配合相关部门进一步完善徽派古建筑保护法规体系及支撑平台,调研修订完善《皖南古民居保护条例》,加快推进 《安徽省实施〈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办法》立法。利用多种渠道,尤其是现代传媒手段,加强宣传和引导,使古建筑保护意识深入人心,成为民众的自觉行为。同时,我省正在草拟《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文物工作的实施意见》,将“加强部门协调”作为落实责任的重要内容;在专家力量、专业技术支撑等方面积极给予支持。今后还将继续加大经费争取力度,以重要文物工程项目带动,加快编制徽派建筑文物保护规划和方案编制,增加项目储备,积极从国家部委和省级财政申报保护利用经费,探索拓展经费来源渠道,多方争取支持。继续转变保护理念,探索徽派古建筑的保护和利用新模式。